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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16:3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党政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19 日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生导师和专业导师。


第三条 班主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部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和监

督;各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具体负责对班主任队伍的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主抓学业指导与学业帮扶。充分发挥班主任专业优势,开展学科专业教育、学习方法指导及学术道德教育,强化学生的专业认同感与学术诚信意识;定期分析班级学习状况,组织学习研讨、竞赛等活动,营造勤学创新的班风;掌握学生学习状态,针对性指导课外学术实践,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对学业预警学生实施“一对一”帮扶,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定期跟踪进展;全程指导研究生报考、复试及调剂工作。

2.主抓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明确专业发展方向,树立正确择业、就业观;提供专业辅导,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增强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能力;参与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职业资格考证工作。

3.协助辅导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学生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校规校纪等主题教育,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青年大学习”、团日活动等,选拔培养思想觉悟高、能力强的学生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协助辅导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参与团员、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与推荐工作。

4.协助辅导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进学生教室、宿舍,指导建设健康向上、互助和谐的班级和宿舍文化,班主任每星期下寝次数不得低于一次;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干部发挥积极作用;协助做好学生请销假工作;协助做好危机事件处置工作。配合辅导员开展安全教育;配合辅导员共同做好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配合辅导员共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发展困难、心理问题、违纪处分等学生的帮扶指导工作;配合辅导员做好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工作。


第五条 班主任的选拔、配备与管理

1.班主任主要从本学院教师中选任,也可以从机关干部、退休教师中聘任,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为更好地做好学生的管理、教育、服务等工作,班主任的任期原则上为四年,班主任的调整和更换一般在一学年结束后进行。

3.每一个班级都应配备班主任。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班级数、教师数等情况制定本学院的班主任配备方案,还可实施班主任助理制,选拔高年级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助理。

4.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5.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将班主任配备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6.学院党总支统筹做好班主任管理工作。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班主任工作,各学院应建立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联动机制和班主任日常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主动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7.加强班主任的培训。每学年初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一次新生班主任和新任班主任上岗培训,各学院要加强对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班主任任职资格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理论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具有较强的班主任工作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4.在任期内的第一年取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结业证,在心理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能完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惩、待遇

1.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在每年的 9 月份进行。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2.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制订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坚持标准,严肃认真地组织本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要进行指导和抽查,对在班主任考核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不负责的要通报批评,并与学生工作考评挂钩,进行扣分。

3.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名额控制在班主任总人数的 10%以内。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不参加评优。在考核学年内,因工作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奖励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为优

秀等级;本人受到学校处分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以及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4.在任现职内没有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者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所在学院在对其申报职称资格审查时实行否决制度。

5.每学年按照生均 5 元的标准发放班主任津贴,各学院结合班主任考核等级报送津贴核算方案,学生工作部审核

后,统筹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年发放 10 个月。考核优秀者,每人另外发放当年一次性奖励 800 元。


第八条 本条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条例》(湘科院校字

〔2016〕3 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考核办法

附件

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客观地公正地评价班主任工

作,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班主任考核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 9 月下旬。学工部统一指导各个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各学院成立班主任

工作考核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考核实施评分制,学院评议占 30%(见附表),学生评议占 30%(见附表),班主任工作台账占 40%。


三、考核程序

1.分别由本班学生、院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工

作总结及各项考核指标统计数据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分。

2.院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评分,经学院党政班子同意,上报学工部,学工部组织抽查、复核后确定考核等级。

3.学生工作部根据学院考核结果以及推荐意见,进行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


四、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和学风建设、学业与就业指导、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效,着重量化

考核班主任下班、下寝,与学生谈话,日常工作表现和所带班级表现等方面。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以及安全责任事故,实

行一票否决,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五、考核等级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校级优秀班主任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定并表

彰,校级优秀班主任比例不超过 10%。


六、奖惩

1.学校对校级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班主任在职务技术评聘中,应考察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和实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扣发本学年全部班主任津贴,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并取消其当年晋升职务、职称和参加各类学校的评奖、评优的资格。


七、其他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院评分用表)

2.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生评分用表)

3.天行平台_天行(中国)班主任工作效果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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